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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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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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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4-6 23:45:0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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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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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4-7 00:00: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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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2-4-7 07:34:02 |只看该作者
明月照我心 发表于 2012-4-7 00:00
但我发现,道德批判向内容易向外难。往往表达出来之后就背离了初衷,给对方带来攻击的意味。

------ ...

我说过对网友的道德批判有攻击的意味,这是我的评论。你有权继续你的批判,我也有权继续批评你的批评。只要这一切辩论都是以文明的语言进行,那也无不可。以此辩论明白。 论坛明确禁止的是辩论中的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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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2-4-7 07:40:08 |只看该作者
重复一下我在第一页的发言——我认为对道德问题进行讨论是完全可以的,而对网友本人进行道德评判是不妥当的。很简单,对人进行道德评判不能单凭只言片语这么简单化,如果评判这么简单化,那文革时那种“狠斗私字一闪念”就有足够理由了。

不知是否有人年龄轻不知道“狠斗私字一闪念”? 后一句是“灵魂深处闹革命”。我生在七十年代,上小学时尽管已经打到了四人帮,但文革遗风还在人们的思想和语言中盛行。小学语文老师兼班主任还常常说“狠斗私字一闪念”,就是说人的私心杂念连在脑子里闪一下都是错误的,私心杂念被抓到了上纲上线,一大堆批评帮助、自我检讨。后来这句话虽然不太提了,那种做法却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都还有。包括有夫妻吵架都是这模式,抓住一两句出格的话,无限上纲上线...

在这种情况下,私心杂念是否少了呢?表面看是少了 ,用心理学的话来说就是就是被压抑了,从表意识压到了潜意识里,或者就是有话不敢讲出来,大家在公开场合都会说套话,而且要说得越左、越革命、越大公无私,才越发显得政治正确。能分享私心杂念的只是一二死党。 一直到高中时期人长大了点,才发觉“私心杂念”是再正常不过的,而思想纯洁化运动总是ZF思想控制的一部分,真正能让思想提升的不是大批判,而是在思想自由之下的理性探究和艺术熏陶。



点评

明月照我心  排C。  发表于 2012-4-7 14:01:51
Elf  我说的是以只言片语来评判人的道德,非特指八卦帖一事。  发表于 2012-4-7 13:16:23
Elf  我说的是以只言片语来评判人的道德,非特指八卦帖一事。  发表于 2012-4-7 13:16:07
C同学  这一楼的话我咋也觉得有点上纲上线呢! 只是对一句话批评而已,害处都能说到文革上去了,象不象你批评的上纲上线呢?  发表于 2012-4-7 10: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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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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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4-7 08:07: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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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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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2-4-7 08:19: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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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2-4-7 10:05:57 |只看该作者
我要说的基本上说完了。 再说一句,对于辩论的界限,规则是一个大框架,但规则不可能穷尽一切情况,那么判断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妥当,我认为的另一个标准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过来说,就是你施加于别人了,也就等于允许别人施加于你。  比如我说人“自以为是”了,等于我也允许别人说我自以为是。你说别人“找骂”,等于也允许别人说你“找骂”。这够公平吧。

点评

C同学  当然你有选择自己原则的自由,我只是反对把这个原则作为论坛的标准。  发表于 2012-4-7 18:03:59
Elf  这个原则是在论坛规则之下的,不与规则相违。打人如已违反法律,自可交法律制裁。如果没到违反法律的程度,是否你就任人打你呢?我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回击是不错的选择。  发表于 2012-4-7 17:20:28
C同学  我下面的点评是因为看到你说:“你说别人找骂,等于也允许别人说你找骂”,如果照这个原则,不就是这个结果么?  发表于 2012-4-7 14:18:51
Elf  我就是先将违规问题提交论坛了。  发表于 2012-4-7 13:18:25
C同学  即使一个人打人了是否就允许别人打他呢? 我认为法律是不允许的。如果被认定打人了,那有法律处理,而另外一个人帮打回去我认为不是法律允许的。 只是我不知道论坛是如何定位怎么规定的。  发表于 2012-4-7 10: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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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2-4-7 11:04:31 |只看该作者
Elf 发表于 2012-4-7 10:05
我要说的基本上说完了。 再说一句,对于辩论的界限,规则是一个大框架,但规则不可能穷尽一切情况,那么判断 ...


一个人的行为标准是自己心里有准则的, 如果是根据别人的标准来变化,不会很混乱么?

如果一个人说了一句话,另一个人觉得不对,这话是人身攻击,那就用这话骂回去,那他是做了他自己认为不对的事情啊。    

现实生活中,即使一个人杀人了是否别人就有权利杀他呢?(我只是打个比方)我认为法律是不允许的。如果被认定杀人了,那应当是由法律处理,而另外一个人帮杀回去我认为不是法律允许的。


论坛不知道是怎么定位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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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2-4-7 11:19:47 |只看该作者
道德的存在是其道理和形成原因的,很多时候是用来保护大众利益的,只要不用道德为帽子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必要把道德评判视为洪水猛兽。  更何况,这里只是对一句话的评价,不是对人的评价。

点评

C同学  不管是谁,因为什么原因觉得受伤害都有权利表达啊。 打个比方,不能说你打人了,所以别人打你你就不能喊痛吧!  发表于 2012-4-8 16:21:39
Elf  只要公平就好,允许评价,就大家都允许,不要评价别人时理直气壮,轮到自己被评价就叫道受伤害了。  发表于 2012-4-7 21:40:15
C同学  我并不热爱道德评价,只是我认为不应禁止道德评价,不应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发表于 2012-4-7 18:01:37
Elf  下面写错了一点。 你有评价别人道德的权利了,别人也同样有评价你道德的权利。  发表于 2012-4-7 17:25:38
Elf  既然这样热爱道德评价,那就评价吧。不过,既然你有评价别人的权利,别人同样也有评价别人的权利。  发表于 2012-4-7 17: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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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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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14:00: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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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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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14:03: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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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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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19:43: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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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19:52: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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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20:56:50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对“只许我女儿玩弄天下人”这句话和这种行为模式的评价,最后会被定义为“对人的道德评价”,甚至好像变成了一个事实呢?我个人认为(不再在后面每个句子前面加5个字了,我发表的都是自己的个人观点和感受),我没有看到明月对说那句话的人作了什么道德评判。如果有,请举出来,事情会清楚很多。

今天,我在其他论坛上的某个帖子里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突然感到一阵紧张,后悔自己的发言了。我突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是我害怕啊,我害怕大家起冲突,一团和气让我感觉比较安全。为了表面的和气,我甚至不愿意把自己很想说的话说出来,我还会充当和事老,试图让大家握手言和,至于讨论的内容是什么倒不重要了。然而,这种做法有什么意义呢?有什么建设性成果吗?没有。我很感谢这个帖子,因为我更清楚地发现了自己的恐惧,那就是为了“一团和气”的表相,我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实看法,忽略内容,直奔“没有冲突”的目标。既然我有这样的信念,自然就会有人来找我当和事老,同时我也会无意识地向某个人解释另一个人的话:“他不是那个意思……”

行为由人来做,在一般人的观点里,同时也在一般人的感觉中,你评价我的行为,你评价我做的事,就等于评价我的人。被评价的人常常会因此而感觉不舒服,感觉受到了侵犯。所以,我很少当面评价别人的行为。因为,不评价别人的行为,我会比较安全。但假如要实现高效、有成果的沟通,认真审视和评价人的行为是必须的。当然评价行为的效果与语言表达方式也有很大关系。

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是善意的,所以我比较少猜测某人在说某句话,在做某件事时,究竟是善意还是恶意。我没有读心术。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就事论事。不管是谁说“只许我女儿玩弄天下男人,而不许天下男人玩弄我女儿”这样的话,我的感觉就是,它的意思是:只要自己的女儿不吃亏就好,至于与自己的女儿交往的人有没有吃亏,有没有受伤,他才不关心。这种心态不可能只有一个父亲所有,但由于思想无法捕捉,所以即便他抱着这样的想法,也几乎不可能有人来评价他。但如果成了文字,成了话语,情况就不一样了。而在表达的过程中,若使用了不当的言辞,就字面意思来看确实不妥、不尊重人,那么不仅这句话揭示的行为值得探讨,这种语言表达方式也值得探讨了。最伤人的的就是思想和情绪,而思想主要由语言表达,语言对人的正面和负面影响不可小觑。所以,这种讨论很有价值,有助于论坛成员的表达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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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2-4-7 21:26:05 |只看该作者
明月照我心 发表于 2012-4-7 19:43
本帖最后由 Elf 于 2011-11-29 15:56 编辑

指控要有证据。

我没有回复你这个问题,是因为回答起来要翻帖子,而我已经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再投入时间了。

在这里答复一次:

道德评价 :   dào dé pínɡ jià   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标准对他人和自己的行为进行善恶、荣辱、正当或不正当等道德价值的评论和断定。通过赞扬、褒奖或批评、谴责,激励人们扬善弃恶。 (百度百科)


你说:
“...但爱自己的女儿之时,是否也要考虑有否给予众多他人基本的尊重?爱自己的女儿如果爱到让她凌驾于天下男人之上,不以玩弄天下男人为耻,反以为荣,并在这里津津乐道,这难道是大观园鼓励的吗?
不仅如此,再加上"只许我XXX天下人,不许天下人XXX我"的做法,与曹操的“只许我负天下人,不许天下人负我”有何不同呢?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自我中心意识,难道又是大观园鼓励的吗?"

这就已经是道德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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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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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21:42: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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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21:45: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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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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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21:50: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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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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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21:54: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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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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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23:19:2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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