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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这受害者心理一词用的不太对。我想表达的是,如果只是单纯地告诉孩子,让孩子说:“请向我道歉”而不去告诉孩子冲突的原因,对于丹会不会这样想:他又打我了,他又欺负我了,我受到伤害了。怎么他老是打我呀等等。这对于两个孩子的交往是不利的。因为他并不是每次冲突都是欺负丹,伤害丹……
我代孩子道歉是很必须的。可是,有时候因为大家都很熟悉了,就会忽略了这一点,写着写着突然警醒,给孩子做示范是要从一而终的,而不能视情况而定。这个以后要改一下。
“我的看法是,大人可以不要求哈图给小朋友道歉,因为他毕竟还不能完全理解自己的行为实际上让别人不舒服了,但是被打的孩子要求道歉,是可以的”——咱们孩子可能正处于这个阶段的过渡期吧,大人需要教导,孩子还不能自已说出这话,那这们阶段怎么做合适呢?比如有时是丹妈教丹哈图说,“请向我道歉”。有时候丹重复,有时不重复,那这算大人要求的还是被打的孩子要求的呢? 菜籽儿 发表于 2010-6-9 10:00
我没说清楚,我的意思是,解释了冲突的原因当然是应该的,可是教给被打的孩子说"向我道歉",也是替挨打的孩子疏导那种委屈的情绪.我觉得丹丹妈妈教给丹丹这么说,最大的作用在于此吧,这不是大人对哈图的要求哦,我指的大人的要求,意思是,你或者丹妈去直接对哈图说,你应该给丹丹道歉.
我说清楚了么,我全职了这么久,脑袋有点秀逗的说,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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