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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叫管理员,“遭遇网络攻击”锁帖,恳请打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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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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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7-16 18:27: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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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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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5-7-17 10:55: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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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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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7-23 10:38: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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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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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7-24 11:02: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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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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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7-28 16:15: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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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8-4 04:58:48 |只看该作者
明月照我心 发表于 2015-7-28 16:15
管理员还不在?我也不每天守着了。麻烦在时给处理下。谢谢!

最近忙,且目前不在国内,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手机上网也实在不方便翻看长帖,时隔多日想着无论如何要回复下,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最近孩子放暑假,估计其他管理员也都上不论坛了,望见谅!

点评

明月照我心  谢谢老大百忙之中来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15-8-4 08:33:07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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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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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8-4 08:30: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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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8-12 23:13:26 |只看该作者
明月照我心 发表于 2015-8-4 08:30
没关系,估计到暑假大家都忙了。就是希望哪位管理员不忙时能重开下那帖。先谢谢了!


明月,我看了一下那个帖子的当事人双方,一个最后登录时间是7.18号,另一个是7.19日,而帖子是7月16号下午关闭的,也就是说在帖子关闭的三天后,双方都不再在网上斗气了,该养生的养生,该养娃的养娃,不是挺好的嘛!

虽然我不知道当时是不是应楼主要求关闭的,如果要再打开还是应该征求下楼主本人的意见。另外,我个人意见时隔多日再打开帖子,免不了还会产生诸多评论,不论舆论往哪边倒,对已经恢复平静的当事人双方都未见得是个好事儿。我是一向坚持论坛帖子的处理以对大家的现实生活有利为原则,尽可能地让大家能有一个愉快的交流氛围,所以有可能会有处理不周或者不那么完全遵守论坛条条款款的时候,还请明月理解和见谅!

在巴黎问候大家,也祝明月一家安好!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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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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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8-13 10:23: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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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8-14 03:03:13 |只看该作者
明月照我心 发表于 2015-8-13 10:23
谢谢敬听百忙之中回复!

那帖不是应楼主要求关闭的,估计楼主都不知道被关闭了。

收到,我短信征求下楼主意见,如同意,即打开。

另对版主没有提前告知即关帖表示歉意!

点评

敬听  感谢楼下两位,惭愧啊  发表于 2015-9-14 15:46:16
快乐hally  这就是物以类聚吧?如此的心胸,佩服!  发表于 2015-8-18 09:57:53
丁丁姑娘  钦佩,无以复加! 这个论坛里我喜欢的人不少,但是喜欢到服气的程度还真不多。记得你曾说过宣高情商遗传她爸,能比如此高情商的你还要段位高,只能说宣爸是神一样的存在了吧。  发表于 2015-8-17 09:48:18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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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9-14 15:34:00 |只看该作者
论坛管理员征求我的意见,是否给已经锁帖的我的主贴解锁。

该帖7月16日被版主关帖并及时的通知了我,我尊重版主的决定。同时也看到了后面不止一位朋友,不止一个帖子都有认为应该关帖的意思表示。因此,我对版主关帖的行为没有异议,并且认为版主考虑问题比我周到,对帖子的管理及时得当。

现在论坛管理员征求我的意见是否解锁。我考虑再三, 觉得一个已经过时的争议帖,对方当事人也有很长时间没有登录论坛,并且对方当事人对是否解锁有明确的文字表示: “  家属(关帖的版主),求你千万别开了!!  发表于 2015-7-16 19:10:35 "(见链接帖第6楼点评)

考虑到事情已经时过境迁,考虑到对方当事人已有的公开明示的文字意见,我决定该帖不再解锁。

为自己给论坛,给大家造成的麻烦抱歉!

         zwmg


希望明月理解且见谅,谢谢!---By 敬听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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