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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所爱在山腰(押沙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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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5-20 10:41: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当年徐志摩追求陆小曼,却惨遭失败。失恋的徐志摩悲痛地写下了《去罢》。在诗中,徐诗人表现自己对人间毫无留恋,似有轻生之念。
       去罢,人间,去罢!
       我独立在高山的峰上;
       去吧,人间,去罢!
       我面对着无极的穹苍……
      (后面几节里,徐志摩还表示自己要与幽谷的香草同埋,将悲哀付与暮天的群鸦云云)
       诗人失恋之余,站在山巅之上,仰望无极苍穹,泪洒紫陌红尘,本是雅到了骨子里的悲剧。但不幸剑桥才子碰到了绍兴师爷。一辈子从没失恋过的鲁迅,见了徐志摩的大作,当即写了一首《我的失恋》: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后面还有“我的所爱在闹市,在河滨,在豪家等三大段,越说越不成话)
       好端端一个失恋诗人,正在攒眉拧目地告别人间,鲁迅一个箭步上去给人家涂个白鼻头。几笔下去,一部闷骚大片《东邪西毒》就此变成《东成西就》,真让人情何以堪。其实两人本没什么过节,徐志摩甚至对鲁迅颇为恭敬,但是老鲁就是见不得酸话,见了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这也可说是他偏狭处。
      
       鲁迅才大如海,在当时壁立千仞,一时无双,文笔高出徐志摩至少3.1415926倍,但就失恋而言,鲁迅确实没有徐志摩的发言权大。当时鲁迅和太太形同陌路,为了抑制性欲,大冬天穿个单裤在街上疾走,哪里晓得诗人的失恋之苦?徐志摩本可用《水浒传》里白玉乔的话反击鲁迅:“你若省得这子弟门庭时,狗头上生角!”但是徐志摩是诗人不是斗士,挨了鲁迅一闷棍后只能做沙袋状,悄无声息。
       其实失恋之人说酸话,实乃天赋人权。谈恋爱的时候,多巴胺大量分泌,造成一种愉悦感。忽然失恋,多巴胺无处着落,必然让失恋之人情不自禁地搔首弄姿,酸话涌动。当然了,在鲁迅这等旁人看来,固然可说这是丑态百出,但在其本人的角度看,花影似昨,明月如旧,山河迢递,伊人不在,别有一种刻骨铭心的人生体验。
       其实鲁迅对徐志摩的不满,也不是无理取闹。他有他自己的原因。鲁迅在《华盖集》里发过感慨,说人真是悲愁到极点,“决不会用一篇妃红俪白的骈体文来诉痛苦的”。他说:“正当苦痛,即说不出苦痛来,佛说极苦地狱中的鬼魂,也反而并无叫唤! ”所以,鲁迅不由得要起疑:徐志摩真要失恋后苦楚无边,悲恸欲绝,那里还能有心思想到要押韵?要排比?
       文人最喜欢难过,一难过就喜欢填词写诗。比如悼亡诗就是诗词中的一大类。哀悼爱人之余,还要忙着张罗文字。要不出韵、不失粘、不犯孤平、合辙押韵地悲痛欲绝,也是挺难为人的。鲁迅会质问:这里没有表演的成分么?!在这点上,我想法跟鲁迅一样:这确实有表演的成分。痛苦到极点的人,也许会像张国荣一样,默默无声地从楼上跳下,而不是拿起笔来,填首“浣溪沙”。
      可话说回来,鲁迅不厚道之处也在这里。失恋不忘押韵,固然说明其苦楚并没到地狱苦鬼的地步,固然说明有表演成分,但其苦楚本身,也未必不真实。填词作诗,正能让他把心思从苦楚转移到押韵上,也是一种心理治疗手段,可以帮助他从苦楚里走出来。如果张国荣当年天天都写痛苦的歌词,也许就未必会轻生。难道失恋了,不让徐志摩写诗,还真让他从高山峰上一头跳下,“与幽谷的香草同埋”?
      
       有些失恋者的痛苦确实有表演成分。有的是表演给观众看,有的是表演给自己看。比如《围城》里的赵辛楣就多少有点表演给观众看。他开始以为方鸿渐也是被苏小姐抛弃,不敢让方鸿渐独得伤心之名,“竭力和他竞赛着阴郁沉肃的表情”。估摸着方鸿渐快到的时候,还特意播放面目狰狞的歌曲《春之恋歌》,表示自己是何等消沉。后来听说方鸿渐爱的不是苏小姐,这才放松起来,谈笑风生。
       失恋之人要时刻注意保持皱眉、垂臀、耷拉肩。精神也要高度警惕,不能破相。当然,周围的人也要配合。失恋者在座,你就不能恶毒地播放郭德纲相声,或者讲什么荤笑话,否则人家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你的所作所为,试问和鲁迅又有何区别?
      
       也有一种表演是给自己看的。我读过一本小说,里面就描写过这种情感。女主角失恋后,难过之极,天天晚上一边抱着男友的照片,一边狂吃巧克力。吃来吃去,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小胖子。后来有一天,她在电梯里碰见了一个男人。人家冲她点头微笑。她想不起来那是谁,只好也礼貌地笑笑。等她晚上回家,抱着男友相片吃巧克力的时候,才忽然发现,这就是电梯里那个男人的照片嘛!于是,悲痛和巧克力都无法继续。她只好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当然,也有比较大度的失恋者。我的一个朋友和对象分手了。她说自己十年之后,要吃成一个白胖贵妇,坐着40个轮子的加长劳斯莱斯,戴着60斤的赤金项链,到一个超市门口下车。前男友正一身油亮,举个要饭的牌子,光着脚在雪地里拣烟头吸。她一挥手叫来城管,说“以后超市门口这块儿就归他了”。前男友流着泪说:还是你疼我!
       失恋之余不忘以德报怨,这是什么样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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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5-20 10:42:05 |只看该作者
看到最后真的笑爆了!{:1_114:}
博客http://blog.sina.com.cn/aimeiyan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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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5-20 10:5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5-20 10:54 编辑

“其实两人本没什么过节,徐志摩甚至对鲁迅颇为恭敬,但是老鲁就是见不得酸话,见了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这也可说是他偏狭处。”

我中学就读了那诗,觉得鲁迅很幽默。并未见他此处的怒与偏狭。现在也还是觉得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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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5-20 10:53:08 |只看该作者
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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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5-20 10:55:31 |只看该作者
鲁迅在《华盖集》里发过感慨,说人真是悲愁到极点。。。他说:“正当苦痛,即说不出苦痛来,佛说极苦地狱中的鬼魂,也反而并无叫唤! ”

赞同。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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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5-20 10:59: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5-20 11:01 编辑

又通读了一遍。发现,居然没看懂。

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1_122:}



鲁迅那诗,还是相当喜欢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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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5-20 11:00:13 |只看该作者
我的高考时代



中国人实在是世界上最最喜欢考试的民族。倘若《2012》里的诺亚方舟门票不是卖的,而是考的,我想方舟里头一定会塞满了中国人。几十亿洋鬼子会在洪水里挣扎、呻吟、哀怨,后悔没有像我们中国人这样,把发明创造的时间都用来做习题。
  
   我就曾经非常会做习题。
   在参加高考那年,我达到了自己的巅峰状态,此后再也没能超越当时的水平。在那个岁数,美国孩子可能忙于打棒球,谈恋爱。我没有。我把全部身心,都用于和出题者较劲、揭穿他们的诡计。
   直截了当的题目谁都会。光会那些题,上大学是不可能的。你会被直接送进智障少年训练基地——关键在于那些狡诈的题目。每个都是一场战斗。敌人既留下蛛丝马迹,也会留下骗人的陷阱。这个时候你不光要揣摩这个题目,还要揣摩出题者:他到底想考我什么?陷阱又到底在哪里?
  
   一个表情严肃、脸长得像屁股的老师,曾反复告诫我们:对选择题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首先排除看上去最正确的答案。
   一个表情严肃、脸长得像另一个屁股的老师,又做过补充:然后再排除看上去最荒谬的答案。如果排除了还拿不定主意,选C。
   我灵活掌握这些规则,同时又擅长揣摩出题者的心思。发挥好的时候,我能达到惊人的水平。英语阅读里的长篇文章,有时候我根本不用看,直接做题目,也能做对八成以上。
  
   当然,并非所有难题都是这样。尤其是,我是理科生,必须做物理数学这些题目。那些题目里心理战的成分比较少,而是实打实的难——难得相当古怪。
   我曾经非常热爱物理。领我入门的是阿西莫夫的科普书。从那时候起,我就觉得物理学实在是很壮丽。星辰在天空震颤、原子在黑暗里旋转,一切的一切,居然都是可以用规律去描述的。一些简单的公式横亘宇宙,交织成辉煌的天地乐章。我渴望了解这个乐章。于是,我花了很长时间仔细学了力学、电学,还自学了关于导数和积分的基础知识。我一直兴致勃勃地琢磨物理——直到我碰上了小木块。
  
   我做过无数关于小木块习题。它总是被放在一个斜面上,然后克服摩擦力缓缓下降,关于下滑速度、摩擦系数、下滑距离等等,可以编出无数习题。等我把所有这些习题都搞明白了。这个小木块也开始进化——它居然在背上驮了一个更小的木块!于是问题变得更复杂了……小木块加上小小木块,撂倒了无数学生。
   科学不应该是这样,至少对一个热爱物理的少年来说,不应该是这样…..最终,所有的小木块都难不倒我,而我也丧失了对物理的热爱。我不知道自己得到的多,还是失去的多……当时我认为得到的多。
  
   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几百万少年和我一样,在和小木块较劲,在出题者较劲。
   其中有一个少年是我的同桌。他很多地方都跟我一样:厌恶物理,厌恶语文,厌恶一切课程,觉得求知是世界上最苦最累最无聊的事情。但有一点他和我不一样:他智力绝不比我低,但却怎么也揣摩不出题目背后的诡计。
   我们一起复习、一起上考场,又一起拿着标准答案对成绩。我记得很清楚,有道三分的政治选择题:”宪法多少多少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等等…….这表明…..”我不假思索的选择了“公安机关可以搜查被告人的住处”。对我来说,这根本不成问题。几乎不需要思考,凭直觉我也能猜到出题者的意图。
   但是他选择了另一个答案“公民住宅是受保护的私人财产”!当然错了。答案对到这里的时候,他脸色一沉,颓唐地坐在地上。
   当时我还太年轻,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我只能沉默地站在他面前。
   两个少年。一个坐着,一个站着。没有人说话。操场上一片躁热,黑色云团层层堆叠,知了在有气无力地叫着。一团团被撕烂的废纸在风里翻滚。一切都那么萧瑟沉闷,沉闷得就像他们即将告别的少年时代。
博客http://blog.sina.com.cn/aimeiyan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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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5-20 11:03:00 |只看该作者
早睡早起身体好,妈妈好,全家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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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5-20 11:06:03 |只看该作者
接见罗大佑


周六是纵贯线乐队的告别演唱会,听说罗大佑掉到台子底下去了。这次演唱会我没去听,倒是几年前听过罗大佑的“之乎者也”演唱会。当时罗大佑已经发福。现在看照片,更是胖得不成样子了,就像让唱片公司按地上拿胶皮管子注过水似的。
  纵贯线其他几个乐手,我兴趣都不大。李宗盛的歌油腔滑调,尤其不喜欢。倒是罗大佑的歌一直很爱听。现在其实已经很少听歌了,偶尔当个背景乐放放。中文歌放来放去,还是老掉牙的三位:罗大佑、崔健和beyond。
  小的时候流行崇拜歌手。我也挑了几个,什么罗大佑啊,赵传啊,齐秦啊什么的。小摊上有卖那种偶像帖画的。放在纸上,拿口水浸湿了,一揭,纸上就留下一个头像。我的课本上就有罗大佑的好几个鞋拔子脸。罗大佑戴个墨镜,一脸严肃,睥睨着脑袋旁边的几何题。
  
  小时候觉得自己能当国家领导人。看了本解力夫写的《罗斯福传》(现在看来,拿是一本极烂的书)以后,决定使把劲,争取将来弄个美国总统干干。后来我们的历史老师偶然说起:不是出生在美国的人,不允许竞选总统。我听了以后深受打击,被迫把目标锁定在中南海。
  当时我曾设想过:等我当了领导人以后,就把罗大佑啊赵传什么的都请进中南海,在钓鱼台什么的请他们吃顿饭。宴会后我拍着他们肩膀:“大佑,要再接再厉呦!”按我猜想,罗大佑一定很激动:谢谢主席的勉励!我一定好好干!写出更多的歌曲......
  转眼十几年了。罗大佑始终没能吃上钓鱼台的国宴,我也始终没能对他有所教诲......思前想后,不禁抚然。
博客http://blog.sina.com.cn/aimeiyan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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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5-20 11:06:07 |只看该作者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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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5-20 11:08: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明月出天山


    哈哈,鲁迅的这首诗看的我大笑,鲁迅也很有意思啊!{:1_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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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5-20 11:09:47 |只看该作者
这首诗是拟自汉代张衡的《四愁诗》:

我所思兮在太山,欲往从之梁父艰,侧身东望涕沾翰。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我所思兮在桂林,欲往从之湘水深。侧身南望涕沾襟。
美人赠我琴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
路远莫致倚惆怅,何为怀忧心烦怏?

我所思兮在汉阳,欲往从之陇阪长,侧身西望涕沾裳。
美人赠我貂襜褕,何以报之明月珠。
路远莫致倚踟蹰,何为怀忧心烦纡?

我所思兮在雁门,欲往从之雪雰雰。侧身北望涕沾巾。
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
路远莫致倚增叹,何为怀忧心烦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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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5-20 11:10: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爱无言

是啊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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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5-20 11:18:44 |只看该作者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 ...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5-20 11:06



把名字写在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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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5-20 11:19:49 |只看该作者
没觉得很反讽吧,也许失恋中的男女看着刺眼,我怎么觉得这么有趣呢
把名字写在水上

Rank: 8Rank: 8

16#
发表于 2011-5-20 11:30: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夕颜


有趣吧? 我每次看到都笑,很开心地笑。

“拟古而又不落俗套,诙谐而无戏谑之嫌”,我觉得这评价挺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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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5-20 11:34: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明月出天山


   不幸剑桥才子碰到了绍兴师爷。一辈子从没失恋过的鲁迅,见了徐志摩的大作,当即写了一首《我的失恋》: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后面还有“我的所爱在闹市,在河滨,在豪家等三大段,越说越不成话)      

  好端端一个失恋诗人,正在攒眉拧目地告别人间,鲁迅一个箭步上去给人家涂个白鼻头。几笔下去,一部闷骚大片《东邪西毒》就此变成《东成西就》,真让人情何以堪。其实两人本没什么过节,徐志摩甚至对鲁迅颇为恭敬,但是老鲁就是见不得酸话,见了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这也可说是他偏狭处


    本来以为鲁迅是如何地痛打失恋落水狗呢,看了原诗,就是那句话诙谐而不戏谑,所以,每个人看到的真的只是自己能看到和愿意看到的。真真的是凡人惧果,菩萨惧因

Rank: 4

18#
发表于 2011-5-20 11:38:13 |只看该作者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 ...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5-20 11:06



龚琳娜把它唱出来了。她声音中那份豪爽劲儿,特别适合。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a5gnYPwh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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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5-20 11:41:49 |只看该作者
话说我失恋的时候看到这诗,也是哑然一笑的。记住了最后一句:由他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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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5-20 11:43: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盘木


    很好听。改了一些词,不过和她想表达的情感挺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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