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大观园

标题: 关于删除语冰“可不可以不喜欢”帖子的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4 19:26:11     标题: 关于删除语冰“可不可以不喜欢”帖子的说明

尊重语冰本人的意思,删除这个热帖。

如果有筒子参与过回复此帖,并作出贡献,在此抱歉。{:1_154:}
如果有筒子还未有时间细读此帖,也在此抱歉。{:1_154:}
如果有筒子想要就本帖提出的一些问题继续讨论,只能麻烦另开新帖。{:1_154:}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4 21:17:40

感谢糕糕的理解,感谢贴里所有陪我磨牙、陪我晒太阳的同学。

我那个帖从一开始就声明是晒阴暗的树洞帖,所以,消失是它必然的归宿,看到它的是缘分,看不到的是运气(阴暗的东西,不看也罢)。糕糕大可不必抱歉。
作者: 北京和和    时间: 2011-4-24 22:02:28

我是有缘分的!
作者: 忧郁王子    时间: 2011-4-25 08:22:44

我感到可惜。以语冰的观点,是阴暗了点,但那是曾经的路,让我等清楚的看到前方的路。遗憾!
作者: 曼之妈妈    时间: 2011-4-25 08:47:18

看了一部分贴,我做得没有语冰对公婆那么好{:1_123:}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09:11:22

我突然发现我还没来得及产生阴暗的感觉啊
作者: 加依    时间: 2011-4-25 09:11:50

表示强烈遗憾,没有看到。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09:33:36

我没看过那帖子,不过,我建议(不是针对语冰本人),以后但凡发出去的帖子,除了在时间限定的范围内,你自己可以删除,剩下的,不可以 随便删除,因为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在发帖子之前就应该想清楚,没想清楚,就不要随便发内心剖析之类帖子,免得后悔。

我想这是起码的规则,否则,以后谁想删就告诉斑竹一声,说删就可以删,更何况还有另外网友的发言,这肯定是不妥当的,而且,作为成年人,你说出的话,应该明白,不是想收就收回来的。

希望斑竹考虑我这个建议,并执行之。

没有这样多少天之后,想删就删的。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5 09:58:02

我没看过那帖子,不过,我建议(不是针对语冰本人),以后但凡发出去的帖子,除了在时间限定的范围内,你自己可以删除,剩下的,不可以 随便删除,因为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在发帖子之前就应该想清楚,没想清楚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09:33


语冰原先在帖子里面申明了删帖的意愿,也给出了删帖的时间。
这个帖子涉及的多是语冰自己的家事,也没有发生ID之间意见向左、言辞过激的事情。所以,我选择了尊重语冰本人的想法。
语冰的帖子很敞亮地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和遇到的问题,大家也是给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1_143:} 删这个帖子的时候也很是遗憾。
再次对给这个帖子添砖加瓦的筒子表示感谢和歉意。{:1_143:} {:1_154:}

琳的建议有道理,是我考虑不周。{:1_154:}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0:07:05

说得很对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0:10:34

我指的删帖并不一定要ID之间的矛盾,我是指所有发出去的,且过了自己删除的时间规定的所有帖子。

什么内容都是ID自己选择的,你既然选择了,且已经过了编辑的时间,就不能再要求删除,如果这是被允许的,那就比较麻烦了,这也是对网友的一个说明:发帖要谨慎。

难道不是吗?

我只是建议,并不特别针对语冰,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都是成年人么,说出的话,真就如泼出去的水呢。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5 10:27:02

我指的删帖并不一定要ID之间的矛盾,我是指所有发出去的,且过了自己删除的时间规定的所有帖子。

什么内容都是ID自己选择的,你既然选择了,且已经过了编辑的时间,就不能再要求删除,如果这是被允许的,那就比较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0:10


已经提交管理员和版主讨论删帖的原则,以后会有可行的统一的标准。
再次感谢热心的建议。{:1_143:}
作者: 书香    时间: 2011-4-25 10:27:14

琳说的有道理,{:1_153:}{:1_143:}

以后删贴是要慎重。但这次糕处理的也没错了。因为楼主在一开始就说了是树洞贴,以后要删除的。这和一般的帖子还是不一样的,毕竟楼主开始就申明过的。跟帖人也应该知道跟贴可能会被删除的。
我也觉得很遗憾,这个帖子,我断续看了些,我没感到楼主有啥阴暗,相反觉得楼主太好太谦虚了。
作者: 书香    时间: 2011-4-25 10:39:33

还有一点,就琳的建议“说出的话,真就如泼出去的水呢”这句话,我是部分认同的。
在生活中,你说出的话,的确如泼出去的水,是消失在空气中了,即使定格在某人心里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话可能真的完全消失了。
但在网络上,这些话,形成文字都摆在页面上的,不会真正的消失的,随时可以看到,让人反复观摩。外面的陌生人,也可以搜索到,或者无意撞见到。多么正确的话,可以见得阳光的话,可能有一天,那个发帖人是不愿意它存在的。
所以我觉得琳建议发言要慎重,是绝对值得推荐的。{:1_143:}
但也要尊重发帖人或者跟帖人的意愿,如果觉得确实不想让曾经的发言存在,也是可以提交申请的,经过版主或管理层的同意,也是可以删除的。
作者: Elf    时间: 2011-4-25 10:45:49

难道被语冰识破了,她那50分的权限帖就是我努力码字的动力?阴谋破产了,欲哭无泪啊。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0:49:49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4-25 11:13 编辑

9# 21cake


琳说得有些道理呢。贴子是论坛的财富呢。不过呢我觉得,个人希望删除她自己的发言这个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

可不可以这样呢?在一个贴子中,单独把某个人的发贴屏蔽掉? 这样只看不到那个人的,而看得到其他人的?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1:00:36

本帖最后由 琳0824 于 2011-4-25 11:03 编辑

我一再申明不是针对语冰本人,是针对网站的管理建设。

我记得李网有个ID叫ABC曾经在被封ID之前,恳切要求斑竹将其所有发言都删除,非常恳切,而且悲壮,皮皮妈同意了,那么多的帖子,一帖一帖删除,不知道大家记得不记得这事?反正皮皮妈肯定是记得的。

我意思是说,规定就是规定,不应该说,这个帖可以删,那个帖不可以删,语冰虽然开帖就说明,这个帖是要删除的,我就不明白了,那你发干什么?你让大家看,干什么了?为什么不在自己博客发发。。。这不是斑竹可以删帖的理由,我觉得。

如果论坛有删帖之规定,那么管理和执行起来,反而更简单,免除了不必要的纠纷,投诉或者不满。尤其是针对一些有争议的帖子时。

如果帖子里有涉及一些敏感内容的,会伤及现实生活,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屏蔽或者其他。

反正,我觉得无论有什么理由,这样开帖就说要删,而后过几天真删的事情,不应该再发生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没有谁逼迫你说你不想让大家看到的事情,既然写了,就没有权利说删就删。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1:05:29

规定制定好,后面就省麻烦。

在这里对语冰说抱歉了,我只是拿你这件事做例子,跟斑竹讨论一下管理的问题。
作者: 爱无言    时间: 2011-4-25 11:10:30

哎,所有的规定都是死的,只有人是活的,有情感的,有生命的......

大家喜欢在这里发帖说说自己内心的隐私或者说阴暗面,这是因为信任这里的人都友爱善意,不会评价自己,说出来梳理了也想通了,可是也许一想到这么多东西在这里,哪天自己的家人或者别的认识的人看到了,就会害怕,或则出自其他的原因和心理,就感觉只有一切都消失了,才有安全感.....心灵驿站的目的不就是帮助人温暖人的吗?那么这样的删帖的要求,何不满足贴主本人呢?大家也都理解她的心意,没有提出异议的时候,删了就删了啊!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发帖要慎重,这,这会让人感觉压力太大了....
作者: 书香    时间: 2011-4-25 11:12:09

认同琳在17,18楼里的发言。

琳,{:1_149:}你放心,我们都看出来你不是说楼主,只是拿这个做例子,就事论事的。不用有什么歉意了,相信语冰看得懂的。

规则正在讨论之中,再次感谢琳如此诚恳的建议!{:1_152:}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5 11:15:50

规定制定好,后面就省麻烦。

在这里对语冰说抱歉了,我只是拿你这件事做例子,跟斑竹讨论一下管理的问题。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1:05


明白你的热心。{:1_143:}
这件事情如果有何不妥,也是我的责任;语冰提出删帖,不过是个想法;最后落实的,是我。
相关的规则,管理员和斑竹会讨论产生一个结果,今后将按规则办事。

我决定删帖:一是,考虑这是语冰的家事,如果她不愿意共享之后,我尊重她的意思;二是,语冰之前已经说过删帖,我觉得帖子里面回复的各位筒子有心理准备;三是,这个帖子里面不涉及ID之间多么不同的意见,大家都是一致热心帮忙。作为我个人,帮到帮不到是另一回事,帮到了也不需要留帖存证。可能没有考虑到大家的想法和心情。
再次抱歉。{:1_154:}

就语冰提出的问题有经验、有好的意见和建议的筒子,欢迎开贴,以飨大家。{:1_143:}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5 11:19:06

本帖最后由 21cake 于 2011-4-25 11:21 编辑
哎,所有的规定都是死的,只有人是活的,有情感的,有生命的......

大家喜欢在这里发帖说说自己内心的隐私或者说阴暗面,这是因为信任这里的人都友爱善意,不会评价自己,说出来梳理了也想通了,可是也许一想到这 ...
爱无言 发表于 2011-4-25 11:10


我和你一个想法。

但琳说的不无道理,作为论坛,应该有一个统一可行的标准。
希望今后有折中的解决办法。
作者: 福娃京京    时间: 2011-4-25 11:35:20

糕糕做得没有错,一是论坛以前这方面也没有规定,二是楼主一开始就声明了,几天后会删帖的,三是删帖之前也跟跟帖者们声明了,谁想备份保存自己的发言或帖子,预留了两天时间。

以上各位意见都有道理,值得参考,我们将讨论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来,但凡是有例外,希望大家能包容那些例外的事情,必定这儿是一个比较轻松的大家自娱自乐的论坛。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1:40:53

本帖最后由 琳0824 于 2011-4-25 11:48 编辑

不关乎对与错。

这种发发删删的事情,真的很没必要。

亏得这是无争议的帖子,如果以后遇到有争议的,又何如解释?

避免潜在的矛盾,纠纷,不满,我觉得是需要考虑周全的。

福娃的态度,我觉得就有问题,我又不追究谁的问题,只是在为管理提供一个避免以后出现麻烦的建议。

想删帖的,以后谨慎发言,这不算是大的难题吧?更无压力之说。

这应该算是游戏规则,难道不是么?

发发删删,实在太不成熟了。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2:04:29

我一再申明不是针对语冰本人,是针对网站的管理建设。

我意思是说,规定就是规定,不应该说,这个帖可以删,那个帖不可以删,语冰虽然开帖就说明,这个帖是要删除的,我就不明白了,那你发干什么?你让大家看,干什么了?为什么不在自己博客发发。。。这不是斑竹可以删帖的理由,我觉得。

如果论坛有删帖之规定,那么管理和执行起来,反而更简单,免除了不必要的纠纷,投诉或者不满。尤其是针对一些有争议的帖子时。

如果帖子里有涉及一些敏感内容的,会伤及现实生活,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屏蔽或者其他。

反正,我觉得无论有什么理由,这样开帖就说要删,而后过几天真删的事情,不应该再发生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没有谁逼迫你说你不想让大家看到的事情,既然写了,就没有权利说删就删。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1:00


咳,我明白你不是针对我的,但我还是想辩解几句哈。

我发这个帖的目的呢,是属于发泄郁结的,自认为不但是阴暗帖,也是隐私帖。之所以不在博里发,是因为博里不能设权限,不太方便讨论,更重要的是,博里老公也会看。话说,如果我想找老公沟通,我肯定会字斟句酌地考虑用词论意的角度和取舍,不会这样纯粹地敞开心灵去宣泄。

而这里呢,有朋友,而且有震动在一个频道上的朋友,我也想听听朋友们对我的“阴暗”的看法和提醒,还有朋友们的共情和拥抱,都是我能量的来源。

这帖全都是从我私人的愿望和角度来发帖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一方面占用了论坛的资源,另一方面讲,我的发泄和埋怨,有可能也会给论坛不良的导向。所以,我从一开始,就定位让大家都讨论够了就删除。

我是这样想的哈,大家可能很客气地说我的感受对你有帮助什么的,那是大家的看法。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2:15:31

25# 语冰
你那帖,我没有发过言,我真觉得什么内容,那是另外一个范畴的事情。

对那种设权限,发帖又要求删除的事情,一直觉得不太理解,给人感觉就是,有人主动跟你说了话,然后又希望你根本没听过一样。。。。这种感觉,不太好,甚至有点不礼貌。

希望你不要把自己那帖子套用到我上面说的话里,我只是针对这一现象。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2:24: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2:26: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2:27:36

另外,对于论坛管理规则里是否有必要加一条发帖不能删的规则这件事上,因为我以前在李网的管理层也混过几天,我想从管理层一员的角度来说说我的看法。

一个论坛,一方面是个人化的,各抒己见的平台,另一方面也是公共场合。论坛是这两方面的矛盾统一体。所以各抒己见的同时,我们也要求论坛成员不能说脏话,不能人身攻击,不能不当涉政等等,这些都是保护论坛、保护论坛成员的一种方式,也是论坛约定俗成的规则。

之所以论坛和论坛成员需要保护,是因为论坛是公共场合,公共场合就意味着除了这个小论坛,外面还有大环境,而论坛自身呢,再各抒己见也要有自己的总体定位。

这个前提明确了之后呢,规则就好制定了。有收有放就好了。

论坛的权限也是这个大前提下的产物,权限的意思是,给自己在公共场合中做一个小隔间,既不让自己暴露于公共场合的大庭广众之下,又能让自己有一个直抒胸臆的安全之所,这是个相对来说两全其美的办法。

但权限有权限的弊端,那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会看到里面的内容,权限其实形同虚设,这也是设权限的人,至少是我不愿看到的。

我现在的感想不过是这一时的委屈和不满,过去了就过去了。我不想一年半载之后,有哪个不相干的网友,重新翻出我的帖来指点评论,那样我会后悔一时冲动发了这个帖。当然,您也许会说,谁让你当初发帖了呢,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你一时冲动就给承担冲动的后果。言外之意就是,活该吧,您哪。

您要这么想,您就不厚道了不是。

为了避免我以后后悔,我就申请糕糕帮我删了。如果这给糕糕带来了压力,我表示歉意。但我相信以糕糕的修为,不会把这种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错往自己身上揽,是吧?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2:28: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2:30: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2:30:44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4-25 12:33 编辑

如果只是因为“发发删删,实在太不成熟了”这样的原因,我倒觉得,这个论坛是应该接纳人的不成熟的。{:1_129:}


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行事都是成熟的呢? 在论坛发贴成长,本意就是想把不成熟变为成熟,把沉重变得轻松些,只是需要个过程不是?如果要有这样“覆水不许收”的死规定,确实压力太大了些,有些难以承担。

就像对孩子一样,允许他们犯错误,也要允许筒子们不成熟。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2:34:46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4-25 12:38 编辑
前面大致扫了下,糕糕说要讨论删帖规则,从管理层角度来讲,我能理解。

但从我个人的感觉来说,论坛就是论坛而已,其实没必要搞得像个公司一样,章程要滴水不漏的。

大家都别难为斑竹和管理层了吧!
果果花儿 发表于 2011-4-25 12:28


{:1_152:}  我希望有个轻松点、宽容点的论坛。{:1_129:}


如果社会本身都能够像这个论坛一样宽容和轻松,人干嘛会有某些话在别处不能说只能在这里说的感觉?人干嘛会有说了还得删不敢保留的想法?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2:37:28

如果只是因为“发发删删,实在太不成熟了”这样的原因,我倒觉得,这个论坛是应该接纳人的不成熟的。{:1_129:}


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行事都是成熟的呢? 在论坛发贴成长,本意就是想把不成熟变为成熟,把沉重变得 ...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4-25 12:30
你要这么说,那一切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不是么?甚至,我觉得任何规则都可以重新考量,都可以以我们“不成熟”的名义来诠释了,不是么?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2:39:17

你那帖,我没有发过言,我真觉得什么内容,那是另外一个范畴的事情。

对那种设权限,发帖又要求删除的事情,一直觉得不太理解,给人感觉就是,有人主动跟你说了话,然后又希望你根本没听过一样。。。。这种感觉,不太好,甚至有点不礼貌。

希望你不要把自己那帖子套用到我上面说的话里,我只是针对这一现象。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2:15


咳,不能理解的事情其实很多的。比如,对你的行为,我不能理解的有二:

一 你在我的贴里没有任何发言,虽然权限挡不住你,但你没看也没回,说明你对我并不关注。但删帖之后,你又说,你感觉这样不太礼貌。我不理解的是,你这个礼貌二字,是针对你自己的呢?还是针对我贴里发言的人来的呢?如果是针对别人的,自然会由别人来向我提出,你不必越俎代庖,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如果是针对你自己的,恕我愚钝,我真想不出我怎么对你不礼貌了。

二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李网,我每每从管理层得角度,提醒大家不过人身攻击、不要过多涉政的时候,你一向都不以为然,甚至直接反驳。我不理解的是,怎么到了这里,你对管理层的章法规则,如此关注?

琳,其实你的建议,一两句话,点到为止,管理层表示他们注意了,这件事也就行了。你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解释,我怎么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呢。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2:41:22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4-25 12:42 编辑
你要这么说,那一切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不是么?甚至,我觉得任何规则都可以重新考量,都可以以我们“不成熟”的名义来诠释了,不是么?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2:37


不是。有关规则的建立,是为了保护人们或论坛不受伤害。比如不允许攻击他人,不允许发表过激言论。

但就这件事、这类事而言,删贴又会伤害到谁呢?

所以,虽然同样是不成熟,但因为后果不同,那么就有可以与不可以之分。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2:43:09

大家说到压力的问题,我觉得不可思议。

像心育心网站,都是敞开心扉的心理论坛,那些ID,可以要求删帖么?(我不知道)。

另外,我们来虚拟网站,不就是最大程度地在保护我们不受客观现实的干扰么?再不济,你可以换个ID说。

都这样了,还遮遮掩掩,还压力压力的,我觉得吧,就有点矫情了,呵呵!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2:48:05

人和人可以不同、千差万别,论坛也可以和论坛不一样。

心育心是心育心,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用别的论坛来比较和要求幸福大观园。

在孩子的教育上,我们都知道不要与他人比较、用别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对论坛不也一样吗?
作者: 福娃京京    时间: 2011-4-25 12:49:00

不关乎对与错。

这种发发删删的事情,真的很没必要。

亏得这是无争议的帖子,如果以后遇到有争议的,又何如解释?

避免潜在的矛盾,纠纷,不满,我觉得是需要考虑周全的。

福娃的态度,我觉得就有问题,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1:40
糕糕说她有责任,我说她做得也没错,这只是我基于对现状所给的评价。

我的态度只代表了我的想法,规定应该制定,但凡是也有例外,不论规定如何,不同的意见,都希望彼此宽容。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2:49:44

都这样了,还遮遮掩掩,还压力压力的,我觉得吧,就有点矫情了,呵呵!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2:43


都什么样儿了呀?不就设个权限嘛,怎么听着这遮遮掩掩几个字这么别扭呢。{:1_129:}

您对删帖这件事根本就是自己心里不舒服,还非要管理层对这个不舒服负责,专门制定个什么规章制度出来。你这也很是矫情啊,呵呵。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2:53:49

另外,我们来虚拟网站,不就是最大程度地在保护我们不受客观现实的干扰么?再不济,你可以换个ID说。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2:43


虚拟世界真的可以保护人们完全免于现实的干扰吗? 不能。

要不然,那些日记门等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呢? 人肉这个词是如何出现的呢?


意识到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别,但意识不到它们的联系,也算不上成熟。{:1_115:}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2:54:15

放心吧,糕不会为这事儿困扰的。{:1_152:}
果果花儿 发表于 2011-4-25 12:30


我本来也相信她不会为这个困扰,但看到她抱歉来抱歉去,责任来责任去的,我倒是有点困扰了。{:1_124:}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2:54:31

咳,不能理解的事情其实很多的。比如,对你的行为,我不能理解的有二:

一 你在我的贴里没有任何发言,虽然权限挡不住你,但你没看也没回,说明你对我并不关注。但删帖之后,你又说,你感觉这样不太礼貌。我不 ...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2:39
你还是愤怒了,得!

我一再申明不是针对你本人,算是白说。

至于说我一直在这个帖里,那不是有反馈么,所以回复,不可以么???

我前面说到“不礼貌”的感觉,我跟你说明了,让你不要套用到自己身上,只针对发发删删的现象。

对你欲说还休,你觉得有意思么?

至于说到李网上,我怎样怎样,我不知道你要说哪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很无聊的,你又想拣哪件李网的事情哦,拜托,都那么多年过去了,你是如此心胸。。。。

切!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2:56: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云翔妈妈    时间: 2011-4-25 12:57:04

我也咋觉得尊重楼主本人的意见和想法。
既然是心灵贴,那就保护更多保护楼主的感受,我们跟帖就是给予楼主关注和安慰及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吗?我没看语冰的帖,但我看了这个贴,我认为是保护楼主的感受是最重要的。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2:57:04

这个帖要热了,热前留名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2:58: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3:00:54

恩,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出来说一句。
我发过言,我不觉得删帖对我不礼貌。
我很理解楼主删帖的举动。

谢谢。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3:02: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02:24

你还是愤怒了,得!

我一再申明不是针对你本人,算是白说。

至于说我一直在这个帖里,那不是有反馈么,所以回复,不可以么???

我前面说到“不礼貌”的感觉,我跟你说明了,让你不要套用到自己身上,只针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2:54


反感是有一些,还没到愤怒那么夸张。不过是也把自己的不理解陈述一二而已。

你说的就是我的事,我是当事人,你再申明不往我身上套有什么用啊?这本来说的就是我的事。

另,我的心胸本来就很狭窄的,正是因为过于狭窄,所以我一般都不费事绕弯子。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3:03:08

我以为我发重了,瀑布汗{:1_142:}
果果花儿 发表于 2011-4-25 13:02

我就是觉得这么干好玩儿

果然好玩儿!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3:04: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06:40

我以为我发重了,瀑布汗{:1_142:}
果果花儿 发表于 2011-4-25 13:02


我甚至以为你们这格式是我已经写好的呢.......................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3:06:56

确实好玩儿,我已经准备去动手删除了,哈哈。
果果花儿 发表于 2011-4-25 13:04

不能删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你发的时候就该想好的嘛
就算是一拖二了
也不能删
不能
作者: 幸福花开    时间: 2011-4-25 13:08:20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08:47

这个帖要热了,热前留名
香Una 发表于 2011-4-25 12:57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热感能力?..........................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08:56

反感是有一些,还没到愤怒那么夸张。不过是也把自己的不理解陈述一二而已。

你说的就是我的事,我是当事人,你再申明不往我身上套有什么用啊?这本来说的就是我的事。

另,我的心胸本来就很狭窄的,正是因 ...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3:02
你吧,以后心胸放宽点,就没那么多别别扭扭的事情了。。。

对你提陈芝麻烂谷子--李网的事情(其实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我就明白了,为木你需要那么多的树洞了。

哈哈!
作者: xh608    时间: 2011-4-25 13:09:29

{:1_122:}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12:27

你吧,以后心胸放宽点,就没那么多别别扭扭的事情了。。。

对你提陈芝麻烂谷子--李网的事情(其实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我就明白了,为木你需要那么多的树洞了。

哈哈!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08


这样说话才像你本人嘛,我比较习惯。

那什么,下次你不用费事说那么多和我无关之类的话了,也不用去找管理层让人家制定制度了。你那么搞来搞去的,还搞得糕糕难做,下次我再建树洞,她都不给我删了怎么办。

哈哈哈!
作者: xh608    时间: 2011-4-25 13:18:26

真没觉得这事有必要如此较真。{:1_141:}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21:53

这样说话才像你本人嘛,我比较习惯。

那什么,下次你不用费事说那么多和我无关之类的话了,也不用去找管理层让人家制定制度了。你那么搞来搞去的,还搞得糕糕难做,下次我再建树洞,她都不给我删了怎么办。
...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3:12
你还想再有第二次啊?OMG

你当斑竹都是给你扫垃圾的?做梦吧?

生活里,不需要太多树洞,树洞太多,难免传出去,咋办?

没有不透风的墙,真的。
作者: 曼之妈妈    时间: 2011-4-25 13:25:23

{:1_127:}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27:03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4-25 13:30 编辑

恩,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出来说一句。
没有发过言,我也不觉得删帖对我不礼貌。
我很理解楼主删帖的举动。

谢谢。


{:1_129:}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28:16

你还想再有第二次啊?OMG

你当斑竹都是给你扫垃圾的?做梦吧?

生活里,不需要太多树洞,树洞太多,难免传出去,咋办?

没有不透风的墙,真的。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21


这些才是你真正想说的话吧。

累积了五页,你才终于说出了你的真实想法。

我都替你累。

好了。现在你终于把你自己的想法说清楚了,管理层也没必要为你的牵强附会费脑筋了,我也就不和你磨牙了。

话说,你阴暗起来,真是比我厉害多了。{:1_129:}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29:10

恩,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出来说一句。
我没有发过言,我不觉得删帖对我不礼貌。
我很理解楼主删帖的举动。

谢谢。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4-25 13:27


你让我感动了。

真的。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31:07

这些才是你真正想说的话吧。

累积了五页,你才终于说出了你的真实想法。

我都替你累。

好了。现在你终于把你自己的想法说清楚了,管理层也没必要为你的牵强附会费脑筋了,我也就不和你磨牙了。

话说 .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3:28
你到底想陷害我什么?请直说!

拜托了,我年纪大,经不起你这样欲说还休,最后说不定又请求删帖这样大的“考验”呐!
作者: lily    时间: 2011-4-25 13:31:23

我指的删帖并不一定要ID之间的矛盾,我是指所有发出去的,且过了自己删除的时间规定的所有帖子。

什么内容都是ID自己选择的,你既然选择了,且已经过了编辑的时间,就不能再要求删除,如果这是被允许的,那就比较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0:10


我觉得吧,你可以自己建一个这样的网站,就是过了时间也不能删帖的网站~~这样就可以提醒大家,发言要谨慎,说出去的话是泼出去的水等等。

然后大家都会深思熟虑之后再发帖。也不需要有对不起之类的话。因为-----说出去的话都是泼出去的水,不能收回的。
作者: 石头    时间: 2011-4-25 13:33:58

嘻嘻,这楼好热闹哦。

哎呀,每个版主多多少少有一点自主权对不?管理风格也不可能一个模子里倒出来。

如果在灌水版,如果某楼主在开楼第一层,就说了,我这帖过几天要删掉。我觉得这是一个灰常负责任的楼主,我会把这句话加粗,特别显示。然后某一天楼主说“时间到!”我就会马上删掉该楼。

如果一幢很高很高的楼,楼主突然要求删,我会立刻发通知“打雷了,下雨收衣服啊。”大家各自备份,然后删掉。

楼主删自己的楼,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菩提老祖和至尊宝一直吵下去也没结果啊。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35:27

你让我感动了。

真的。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3:29



谢谢。

没啥。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35:59

我觉得吧,你可以自己建一个这样的网站,就是过了时间也不能删帖的网站~~这样就可以提醒大家,发言要谨慎,说出去的话是泼出去的水等等。

然后大家都会深思熟虑之后再发帖。也不需要有对不起之类的话。因为-- ...
lily 发表于 2011-4-25 13:31
谢谢你的建议。

不用我自己建网站,基本上所有论坛都不可以这样过了时间还可以删除的。

不信,你可以去调查一下。

可见,当大多数网站都统一的删帖原则情况下,必然有其合理性,科学性,或者是由经验教训中建立起来的这个规定。

尽管具体到哪个帖子,各有各的说法,但是起码的理念上讲,过期删帖是很随便的,也是很不合规范的。

如果大家承认这点,那就避免了很多的口舌,甚至于口战了。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3:38:46

你让我感动了。

真的。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3:29

我觉得是因为明月出天山同学也经常有发帖后编辑帖子,嗯,有时候大幅度编辑帖子的行为习惯,所以,她肯定理解你删帖的举动。



我也有发帖后删的行为习惯,我还把育儿手记全删了呢!我也理解你删帖的举动,没见你感动啊,K



好,你继续感动,爬走……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40:01

没有不透风的墙,真的。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21


所以才把可能引起“风”的因素删掉啊。{:1_115:}


不过你这句话,和前面那句“虚拟网站,不就是最大程度地在保护我们不受客观现实的干扰么”,似乎有点矛盾的呢。还是你又意识到了,虚拟网站其实也不能够完全保护我们不受客观现实的干扰?{:1_115:}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40:44

...楼主删自己的楼,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菩提老祖和至尊宝一直吵下去也没结果啊。
石头 发表于 2011-4-25 13:33
石头,你意思是说楼主删自己楼,是可以的,不需要理由的。

我可以这么来理解么?

如果是,请以后你能大胆承担这句话的后果。

如果不是,请明确说清楚,表引起误会了。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41:49

当大多数网站都统一的删帖原则情况下,必然有其合理性,科学性,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35


大多数的就是合理的科学的?


由此推断,那目前大多数学校采用的应试教育,也必然是合理的、科学的喽?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3:4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42:43

本帖最后由 明月出天山 于 2011-4-25 13:45 编辑
我觉得是因为明月出天山同学也经常有发帖后编辑帖子,嗯,有时候大幅度编辑帖子的行为习惯,所以,她肯定理解你删帖的举动。



我也有发帖后删的行为习惯,我还把育儿手记全删了呢!我也理解你删帖 ...
香Una 发表于 2011-4-25 13:38


看在同是金牛的份上,你少说前面一句,也憋不死吧?{:1_129:}


再说了,我那是编辑。编辑懂伐? 就是重新组织一下措词。咋就一定得理解删贴呢?
作者: 梦里花落    时间: 2011-4-25 13:42:48

与人方便,于己方便

要求删帖的行为,某些人以前又不是没做过,就算是您现在成长了,不屑一做了,是不是也得对还在路上的,没您成长的成熟的朋友们宽容一些呢

再说了,难免以后您会再有此种需求呢?凡事都得给自己留个活口啊。。。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5 13:43:49

本帖最后由 21cake 于 2011-4-25 13:45 编辑

吃完饭回来,这个楼竟然这么高了。{:1_122:}

语冰,我没有因为这件事情有什么困扰。首先,论坛之前没有规定不允许删帖;第二,我觉得我们这个论坛是想让大家可以在这边轻松聊一聊自己的困惑和麻烦,分享自己的喜悦和幸福,不需要为发言还费什么周章(不允许的事情,规章里都有)。还有,我真觉得你在帖子里面说的都是很敞亮的事情,没什么阴暗。

琳,我相信你也是好意。毕竟,一个论坛在这边,应该有自己的规则才能够长久下去。谢谢你提供的角度。

管理员和斑竹会讨论出一个规则,不会严格到不能够删帖,但也会有一定的原则性。

这件事情皆是因我而起,都消消气。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45:21

所以才把可能引起“风”的因素删掉啊。{:1_115:}


不过你这句话,和前面那句“虚拟网站,不就是最大程度地在保护我们不受客观现实的干扰么”,似乎有点矛盾的呢。还是你又意识到了,虚拟网站其实也不能够完 ...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4-25 13:40
我前面不是写得很清楚么?

树洞不要太多,太多的话,难免会走风。

前提是“树洞”太多了。

因为语冰说她还想下一次再搞个树洞什么的,所以提醒一下。

这世界上,还真没一丝风都不透的墙,只不过相比于现实生活里,网络相对要隐秘得多,这个你没意见吧?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3:46:44

看在同是金牛的份上,你少说前面一句,也憋不死吧?{:1_129:}


再说了,我那是编辑。编辑懂伐? 就是重新组织一下措词。咋就一定得理解删贴呢?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4-25 13:42

我会憋死的,会的啊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嘛

你就忍忍……
作者: lily    时间: 2011-4-25 13:48:10

谢谢你的建议。

不用我自己建网站,基本上所有论坛都不可以这样过了时间还可以删除的。

不信,你可以去调查一下。

可见,当大多数网站都统一的删帖原则情况下,必然有其合理性,科学性,或者是由经验教训中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35


如果别人都是这样的,我就必须也这样么?那么,我和别人有啥不一样呢?

吸引大家来这个网站,而不是去别的网站的是什么?是一致性,还是独特性?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48:24

你到底想陷害我什么?请直说!

拜托了,我年纪大,经不起你这样欲说还休,最后说不定又请求删帖这样大的“考验”呐!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31


晕S,我早就直说了,您没看见。我再说一遍哈。

“您对删帖这件事根本就是自己心里不舒服,还非要管理层对这个不舒服负责,专门制定个什么规章制度出来。你这也很是矫情啊,呵呵。”

就是这句,这就是我陷害你的全部了。{:1_129:}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48:54

石头,你意思是说楼主删自己楼,是可以的,不需要理由的。

我可以这么来理解么?

如果是,请以后你能大胆承担这句话的后果。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40



好奇,删个树洞贴能引起啥后果呢?{:1_127:}


难道,一个树洞引发的血案?{:1_141:}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3:49: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3:49:15

晕S,我早就直说了,您没看见。我再说一遍哈。

“您对删帖这件事根本就是自己心里不舒服,还非要管理层对这个不舒服负责,专门制定个什么规章制度出来。你这也很是矫情啊,呵呵。”

就是这句,这就是我陷害 ...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3:48


你这样子陷害人简直是太阴暗了

阴暗的世界你简直太懂了撒……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49:17

吃完饭回来,这个楼竟然这么高了。{:1_122:}

语冰,我没有因为这件事情有什么困扰。首先,论坛之前没有规定不允许删帖;第二,我觉得我们这个论坛是想让大家可以在这边轻松聊一聊自己的困惑和麻烦,分享自己的喜悦 ...
21cake 发表于 2011-4-25 13:43
幸福网是还没有出现像李网的ABC这样类似的ID,如果某一天出现了,你就会明白一个清楚的规则,对网站建设是多么重要。

至于说最后吵了起来,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添顺的妈    时间: 2011-4-25 13:50:05

我问问,非楼主有权建议删帖吗?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50:11

我会憋死的,会的啊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嘛

你就忍忍……
香Una 发表于 2011-4-25 13:46



那你就憋死算了。

总比我羞死要好得多。。。。

杀人偿命啊!。。。。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51:22

这件事情皆是因我而起,都消消气。21cake 发表于 2011-4-25 13:43


你这是成心怄我呢吧?

捶地...........
作者: 果果花儿    时间: 2011-4-25 13:51: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ly    时间: 2011-4-25 13:51:35

幸福网是还没有出现像李网的ABC这样类似的ID,如果某一天出现了,你就会明白一个清楚的规则,对网站建设是多么重要。

至于说最后吵了起来,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49


吵吵更健康。

反正也没见吵架能把一个网站给吵垮了的~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5 13:51:53

幸福网是还没有出现像李网的ABC这样类似的ID,如果某一天出现了,你就会明白一个清楚的规则,对网站建设是多么重要。

至于说最后吵了起来,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49


琳,我明白你说的规则的意思。
但是语冰这帖删在先,规则在后。就语冰这个帖子可不可以暂停了?谢谢。
而且,我说过了,删帖这件事情操作在我,所以规则的确立,也和语冰这贴没什么关系了。{:1_154:}
作者: 香Una    时间: 2011-4-25 13:53:38

那你就憋死算了。

总比我羞死要好得多。。。。

杀人偿命啊!。。。。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4-25 13:50


要不我们抽签,决定是我憋死,还是你羞死?

to be,or not to be,its a problem!

you to die,or me to die,its a problem too.....
作者: 21cake    时间: 2011-4-25 13:53:43

要开会了,先下。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54:02

晕S,我早就直说了,您没看见。我再说一遍哈。

“您对删帖这件事根本就是自己心里不舒服,还非要管理层对这个不舒服负责,专门制定个什么规章制度出来。你这也很是矫情啊,呵呵。”

就是这句,这就是我陷害 ...
语冰 发表于 2011-4-25 13:48
看来,你还需要另一个树洞,我都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不舒服,你那帖里我一言未发过,说的都是跟我毫无关系的事情,拜托你思维清楚一点,你有什么好让我不舒服的,倒是我让你极度不舒服了,是吧?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55:01

我觉得是因为明月出天山同学也经常有发帖后编辑帖子,嗯,有时候大幅度编辑帖子的行为习惯,所以,她肯定理解你删帖的举动。

我也有发帖后删的行为习惯,我还把育儿手记全删了呢!我也理解你删帖的举动,没见你感动啊,K

好,你继续感动,爬走……香Una 发表于 2011-4-25 13:38


咳,我对你那么好,你理解我一下,我觉得那是应该的。

但是我对明月不太好,她仍然能够对事不对人地理解我,我就特别感动.....................
作者: 琳0824    时间: 2011-4-25 13:57:25

与人方便,于己方便

要求删帖的行为,某些人以前又不是没做过,就算是您现在成长了,不屑一做了,是不是也得对还在路上的,没您成长的成熟的朋友们宽容一些呢

再说了,难免以后您会再有此种需求呢?凡事都得给 ...
梦里花落 发表于 2011-4-25 13:42
某些人是谁撒?这样遮掩就不好了。

特别是在这样一个热帖里,有话明说,大家爽快!

来吧!说吧!哪年哪月的事,让嫩那么清晰地记得。
作者: 石头    时间: 2011-4-25 13:58:20

好奇,删个树洞贴能引起啥后果呢?{:1_127:}


难道,一个树洞引发的血案?{:1_141:}
明月出天山 发表于 2011-4-25 13:48


明月这会儿比较幽默。{:1_138:}

琳:

你说的删帖不删帖的事,我的理解是这样:如果有人在帖子里人身攻击了某某,然后要求销毁证据,这个,就不是TA一个人说了算了。骂人的要道歉后才能收回骂人的话。

其他情况,都应该可以应楼主要求删,不就一个论坛吗,大家现实生活中有的是要去处理的要紧事,何必花时间在论坛上纠结呢?网络终归是网络,我们还要在现实中过日子呢。

而现在,语冰这件事,我认为很简单:楼主不但开篇就说我以后要删掉,而且中途也多次提到很快要删掉,后来斑竹还特意说了,哪天删,楼主还特意确认了时间表,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围绕这删帖,一边盖楼一边商量这删帖。这不明摆着吗,还有啥好承担后果的?都是家长里短,八卦,而已。
作者: 语冰    时间: 2011-4-25 13:58:33

看来,你还需要另一个树洞,我都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不舒服,你那帖里我一言未发过,说的都是跟我毫无关系的事情,拜托你思维清楚一点,你有什么好让我不舒服的,倒是我让你极度不舒服了,是吧?

可以理解 ...
琳0824 发表于 2011-4-25 13:54


我又糊涂了。你既然对我删帖感到很舒服,你还对管理层建议什么啊?

对于删帖,我的建议,糕糕动手干的活,围观和参与的群众都表示可以理解,怎么就你一定要拿个规定,给删帖一个说法呢?

我的思维一直不清楚,现在就更不清楚了.................
作者: 明月出天山    时间: 2011-4-25 13:58:41

我也觉得语冰的帖子里没什么阴暗的,但我觉得要尊重楼主的想法。
毕竟网上和生活,也不见得都能分那么清楚的。
果果花儿 发表于 2011-4-25 13:49



为啥只有阴暗才得删贴吧的?隐私就行。

隐私懂伐? 就是隐起来的私事。有时间拿来晒晒太阳,晒完了还放回去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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